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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试行)

时间:2024-07-03 16:19:24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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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试行)
证监会



说明
1 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2 分类原则与方法
3 编码方法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5 实施办法
6 分类结构与代码
7 分类说明
说明
我国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没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影响了相关信息的规范使用。国家统计局于1984年制定并于1994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是按照产品的统一性对产业进行分类的,不能满足对从事多种产业活动的上市公司进
行分类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沪深两交易所对各自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初步分类。但是,随着新上市公司家数的迅速增加,老上市公司业务活动发生较大变化,两种分类方法已不能满足需要。主要表现在:
1.两种分类方法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因而划分结果存在着较大差异。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改制前所属的行业及上市公司的意见将上市公司分为五类: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商业、综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分为六类: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商
业、金融、综合。
2.两种分类方法过于粗泛,与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存在较大差异。如:工业类包括食品制造业、纺织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医药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计算机及电子
产品制造业等多个行业,但在两个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中仅笼统地表现为一类。
3.综合类企业过多,主营业务不清,透明度差,亦有相当一些公司借此来掩盖其主业不主的现状。据统计,截止到1998年底,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共有综合类企业138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16%。
对上市公司的分类不规范,导致证券市场基础信息的分类和使用不规范,给政府决策与监管、证券公司和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造成了困难,有时甚至产生误导。为了提高证券市场规范化水平,中国证监会在总结沪深两个交易所分类经验的基础上,以国家统计局制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94)为主要依据,借鉴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美国标准行业分类(SIC)及北美行业分类体系(NAICS)的有关内容,制订了《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1997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召开了“中国上市公司分类指引讨论会”,对《指引》的内容及实施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1998年1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当时沪深两市场的120家综合类公司(上海76家,深圳44家)进行了预分类,检验《指引》的可操
作性,研讨分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1998年3月,中国证监会邀请了12家有代表性的综合类上市公司进行座谈,根据各公司提出的意见,对《指引》进行改进。为了确保《指引》的科学性和实验性,中国证监会于1998年11月再次就《指引》向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及全国主
要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征求了意见,并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完善。
1 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1.1 《指引》以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票在国内外一个或几个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单位。
1.2 《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分类的基本单位、原则、编码方法、框架、辅助说明及其运行与维护制度。
1.3 《指引》适用于证券行业内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对上市公司分类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2 分类原则与方法
2.1 分类原则是将上市公司经营业务中营业收入比重最高的业务所属产业作为该上市公司的类属。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分类方法
2.2.1 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
2.2.2 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营业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
3.1 《指引》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中类作为支持性分类参考。由于上市公司集中于制造业,《指引》在制造业的门类和大类之间增设辅助性类别。与此对应,总体编码采用了层次编码法;类别编码采取顺序编码法:门类为单字母升序编码;大类为单字母加
两位数字编码;中类为单字母加四位数字编码。
3.2 各类中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类,以所属大类的相应代码加两位数字“99”表示。
3.3 各大类、中类均采取跳跃增码,以适应今后增加或调整类属的需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1 中国证监会的主要职责为:
a)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
b)负责《指引》及相关制度的解释;
c)核准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所属类别的划分;
4.2 证券交易所负责分类指引的具体执行。主要职责为:
a)负责上市公司类别变更的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b)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对上市公司类别的确认结果;
5 实施办法
5.1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5.2 在试行期内,上市公司类别确认方法如下:
5.2.1 对于已上市公司,由中国证监会下发《上市公司行业资料调查表》(附后),以下简称《调查表》,会同交易所根据《指引》进行分类;
5.2.2 对于拟上市公司,应在上报上市申请材料的同时,向证券交易所上报《调查表》。证券交易所根据《指引》对其进行分类,将《调查表》复印件及分类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对于已向证券交易所上报上市申请材料但还未上市的公司,应向交易所补报《调查表》。由证券
交易所根据《指引》对其进行分类,将《调查表》复印件及分类意见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5.2.3 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公司类属。上市公司因兼并、置换等原因而营业领域发生重大变动,可向证券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所提申请进行审查,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5.2.4 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在统计报表编制及各种对外信息公告中,应遵照《指引》执行。
5.2.5 证券交易所应遵照《指引》编制统计报表以及各种与上市公司类属有关的对外信息。
5.2.6 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咨询机构等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研究以及资料汇总时,原则上应依照《指引》进行。若使用其它分类方法,应予以注明。
6 分类结构与代码
A 农、林、牧、渔业
A01 农业
A0101 种植业
A0199 其他农业
A03 林业
A05 畜牧业
A0501 牲畜饲养放牧业
A0505 家禽饲养业
A0599 其他畜牧业
A07 渔业
A0701 海洋渔业
A0705 淡水渔业
A09 农、林、牧、渔服务业
A0901 农业服务业
A0905 林业服务业
A0915 畜牧兽医服务业
A0920 渔业服务业
A0999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业

B 采掘业
B01 煤炭采选业
B0101 煤炭开采业
B0105 煤炭洗选业
B0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B0301 天然原油开采业
B0305 天然气开采业
B0310 油页岩洗选业
B05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501 铁矿采选业
B0599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01 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15 轻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B0730 贵金属矿采选业
B0740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业
B09 非金属矿采选业
B0901 土砂石开采业
B0911 化学矿开采业
B0921 采盐业
B0999 其他非金属矿开采业
B49 其他矿采选业
B50 采掘服务业
B5001 煤炭采选服务业
B5003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服务业
B5005 黑色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5007 有色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009 非金属矿采选服务业
B5099 其他矿采选服务业

C 制造业
C0 食品、饮料
C01 食品加工业
C0101 粮食及饲料加工业
C0111 植物油加工业
C0115 制糖业
C0120 屠宰及肉类蛋类加工业
C0125 水产品加工业
C0130 盐加工业
C0199 其他加工业
C03 食品制造业
C0301 糕点、糖果制造业
C0310 乳制品制造业
C0320 罐头食品制造业
C0330 发酵制造业
C0340 调味品制造业
C0399 其他食品制造业
C05 饮料制造业
C0501 酒精及饮料酒制造业
C0510 软饮料制造业
C0520 制茶业
C0599 其他饮料制造业

C1 纺织、服装、皮毛
C11 纺织业
C1101 纤维原料初步加工业
C1105 棉纺织业
C1110 毛纺织业
C1115 麻纺织业
C1120 丝绢纺织业
C1125 针织品业
C1199 其他纺织品业
C13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C1301 服装制造业
C1320 制帽业
C1340 制鞋业
C1399 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C14 皮革、毛皮、羽绒及制品制造业
C1401 制革业
C1405 皮革制品制造业
C1410 毛皮鞣制及制品业
C1415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业

C2 木材、家具
C21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C2101 锯材、木片加工业
C2105 人造板制造业
C2110 木制品业
C2115 竹、藤、棕、草制品业
C25 家具制造业
C2501 木制家具制造业
C2505 竹、藤家具制造业
C2510 金属家具制造业
C2525 塑料家具制造业
C2599 其他家具制造业
C3 造纸、印刷
C31 造纸及纸制品业
C3101 纸浆制造业
C3105 造纸业
C3110 纸制品业
C35 印刷业
C37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C3701 文化用品制造业
C3710 体育用品制造业
C3799 其他文教用品制造业
C4 石油、化学
C41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C4101 人造原油生产业
C4105 原油加工业
C4110 石油制品业
C4115 炼焦业
C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C4301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
C4310 化学肥料制造业
C4320 化学农药制造业
C4330 有机化学产品制造业
C4350 合成材料制造业
C4360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C4370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
C45 医药制造业
C4501 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
C4505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
C4510 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
C4515 动物药品制造业
C4520 生物制品业
C47 化学纤维制造业
C4701 纤维素纤维制造业
C4705 合成纤维制造业
C4710 渔具及渔具材料制造业

C5 橡胶、塑料
C51 橡胶制造业
C5101 轮胎制造业
C5105 力车胎制造业
C5110 橡胶板、管、带制造业
C5115 橡胶零件制造业
C5120 再生橡胶制造业
C5125 橡胶靴鞋制造业
C5130 日用橡胶制品业
C5135 橡胶制品翻修业
C5199 其他橡胶制品业
C55 塑料制造业
C5501 塑料薄膜制造业
C5505 塑料板、管、棒材制造业
C5510 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业
C5515 泡沫塑料及人造革、合成革制造业
C5520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
C5525 塑料鞋制造业
C5530 日用塑料杂品制造业
C5535 塑料零件制造业
C5599 其他塑料制造业
C6 金属、非金属
C6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6101 水泥制造业
C6105 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
C6115 砖瓦、石灰和轻质建筑材料制造业
C6120 玻璃及玻璃制品业
C6125 陶瓷制品业
C6130 耐火材料制品业
C6150 石墨及碳素制品业
C6160 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
C61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65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6501 炼铁业
C6505 炼钢业
C6510 钢压延加工业
C6515 铁合金冶炼业
C67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C6701 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C6715 轻有色金属冶炼业
C6730 贵金属冶炼业
C6740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业
C6750 有色金属合金业
C6760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

C69 金属制品业
C6901 金属结构制造业
C6905 铸铁管制造业
C6910 工具制造业
C6920 集装箱和金属包装物品制造业
C6925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业
C6930 建筑用金属制品业
C6935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业
C6999 其他金属制品业
C7 机械、设备、仪表
C71 普通机械制造业
C7101 锅炉及原动机制造业
C7105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业
C71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C7115 轴承、阀门制造业
C7120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
C7125 铸件制造业
C73 专用设备制造业
C7301 冶金、矿山、机电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7310 石化及其他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7320 轻纺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C7325 农、林、牧、渔、水利业机械制造业
C7340 医疗器械制造业
C7350 其他专用设备制造业
C7355 专用机械设备修理业
C7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C7501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业
C7505 汽车制造业
C7510 摩托车制造业
C7515 自行车制造业
C7520 电车制造业
C7525 船舶制造业
C7530 航空航天器制造业
C7540 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C7545 交通运输设备修理业

C76 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C7601 电机制造业
C7610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
C7615 电工器械制造业
C7620 日用电器制造业
C7630 照明器具制造业
C7640 其他电器机械制造业
C7645 电器机械修理业
C7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C7801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
C7805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
C7810 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
C7815 计算器具制造业
C7820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C7825 钟表制造业
C7835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C7840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修理业
C8 通信、电子
C81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C8101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C8110 雷达制造业
C8115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业
C8120 通信设备修理业
C85 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制造业
C8501 电子计算机制造业
C8510 电子器件制造业
C8515 电子元件制造业
C8520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
C8530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8535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修理业
C99 其他制造业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01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0101 电力生产业
D0105 电力供应业
D0110 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03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D0301 煤气生产业
D0305 煤气供应业
D05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D0501 自来水生产业
D0505 自来水供应业

E 建筑业
E01 土木工程建筑业
E0101 房屋建筑业
E0105 矿山建筑业
E0110 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建筑业
E0115 堤坝、电站、码头建筑业
E0103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E0199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业
E05 装修装饰业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F01 铁路运输业
F03 公路运输业
F0301 汽车运输业
F0399 其他公路运输业
F05 管道运输业
F07 水上运输业
F0701 远洋运输业
F0705 沿海运输业
F0710 内河、内湖运输业
F0799 其他水上运输业
F09 航空运输业
F0901 航空客货运输业
F0910 通用航空业
F11 交通运输辅助业
F1101 公路管理及养护业
F1105 港口业
F1110 水运辅助业
F1115 机场及航空运输辅助业
F1120 装卸搬运业
F1199 其他交通运输辅助业
F19 其他交通运输业
F21 仓储业

G 邮电通信业
G01 邮政业
G11 电讯业
G21 通信业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H01 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H0101 食品、饮料、烟草批发业
H0110 绵、麻、土畜产品批发业
H0120 纺织品、服装、鞋帽批发业
H0130 日用百货批发业
H0140 日用杂品批发业
H0150 五金、交电、化工批发业
H0160 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
H03 能源、材料和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H0301 能源批发业
H0305 化工材料批发业
H0310 木材批发业
H0315 建筑材料批发业
H0320 矿产品批发业
H0325 金属材料批发业
H0330 机械、电子设备批发业
H0335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业
H0340 再生物资回收批发业
H09 其他批发业
H11 零售业
H1101 食品、饮料、烟草零售业
H1120 纺织品、服装、鞋帽零售业
H1130 日用百货零售业
H1140 日用杂品零售业
H1150 五金、交电、化工零售业
H1160 药品及医疗器械零售业
H1170 图书报刊零售业
H1199 其他零售业

H21 商业经纪与代理业
I 金融、保险业
I01 银行业
I0101 政策性银行
I0105 合作银行
I0110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I0199 其他商业银行
I11 保险业
I1101 人寿保险业
I1110 财产保险业
I1115 再保险业
I1199 其他保险业
I21 证券业
I2101 证券经纪公司
I2111 综合类证券公司
I2199 其他证券业
I31 金融信托业
I41 基金公司
I99 其他金融业
J 房地产业
J01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
J05 房地产管理业
J09 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K0901 房地产经纪业
K0120 房地产评估业
K0130 房地产咨询业
K0199 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业
K 社会服务业
K01 公共设施服务业
K0101 市内公共交通业
K0199 其他公共设施服务业
K10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K1001 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咨询
K1005 计算机网络开发、维护与咨询
K1010 计算机设备维护咨询业
K1099 其他计算机应用服务业

K20 专业、科研服务业
K2001 法律服务业
K2005 广告业
K2010 会计、统计、审计咨询服务业
K2015 建筑、工程咨询服务业
K2020 专业设计服务业
K2025 管理、科技咨询服务业
K2030 社会调查业
K2035 科研开发服务业
K2099 其他专业、科研服务业
K30 餐饮业
K32 旅馆业
K34 旅游业
K36 娱乐服务业
K38 租赁服务业
K99 其他社会服务业
L 信息与文化产业
L01 出版业
L0101 书、报、杂志、资料出版业
L0110 软件出版业
L0199 其他出版业
L05 声像业
L0501 声乐制品业
L0505 影像制品业
L10 广播电影电视业
L1001 广播
L1005 电影
L1010 电视
L15 艺术业
L20 信息服务业
L2001 信息收集服务业
L2001 数据处理业
L0199 其他信息服务
L99 其他信息、文化服务业
M 综合类
7 分类说明
7.1 本节没有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表》(以下简称《分类与代码表》)相应类属的说明栏为准。本节进行说明的,以本节说明为准。
7.2 特别说明的类属如下:
7.2.1 林业(A03):包括《分类与代码表》中的“林业(02)”及“木材及竹材采运业(12)”。
7.2.2 采掘服务业(B50):包括为各种采掘活动而进行的勘探、监测、评价、实验、分析及其他相关的服务活动。不包括煤炭、矿物的运输,将其划入“交通运输、仓储业”(F)。
7.2.3 印刷业(C35):同《分类与代码表》中“印刷业(231)”。
7.2.4 通信设备制造业(C8101):同《分类与代码表》中“通信设备制造业(411)”。
7.2.5 电子计算机制造业(C8501):同《分类与代码表》中“电子计算机制造业(414)”。
7.2.6 电子器件制造业(C8510):同《分类与代码表》中“电子器件制造业(415)”。
7.2.7 电子元件制造业(C8515):同《分类与代码表》中“电子元件制造业(416)”。
7.2.8 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C8520):同《分类与代码表》中“日用电子器具制造业(417)”。
7.2.9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8530):同《分类与代码表》中“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419)”
7.2.10 其他金融业(I99):包括各种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用合作社、典当行、基金会等。
7.2.11 计算机应用服务业(K10):包括与计算机应用有密切关系的各种服务业,不包括“数据处理业”,在《指引》中“数据处理业”属于“信息与文化产业(L)”的“信息服务业(L20)”。
7.2.12 广告业(K2005):同《分类与代码表》中“广告业(821)”。
7.2.13 会计、统计、审计咨询服务业(K2010):同《分类与代码表》中“会计、统计、审计咨询服务业(8223)”。
7.2.14 专业设计服务业(K2020):为建筑、工程项目、企业形象等进行的专业设计活动。
7.2.15 艺术业(L15):包括举行各种文艺、艺术演出、艺术展览、开办艺术学校、出租艺术活动场馆等活动。
7.2.16 信息收集服务业(L2001):包括各种数据、资料、信息的收集、处理及出售。



1999年4月7日

徐州市云龙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徐州市云龙湖水环境保护条例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1998年7月28日徐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制定 1998年8月2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1998年9月6日公布施行)


第一条 为保护云龙湖水环境,防治水体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
本条例所称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是指云龙湖水体及其汇水区域。
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南至黑山、驴眼山、走马山、大窝山、楼山、团头山、奶山、洞山、虎头山一线;东至泉山、泰山、云龙山一线;北至云龙湖北大堤、卧牛山、徐萧公路一线;西至闸河东、原徐萧公路、花山头、家后山、王大山、孤山、峨山、三华山、光山一线(附图)。总面积
六十三点三平方公里。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制定云龙湖水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和完善环湖排水管网设施,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规划、工商、水利、交通、市政公用、水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市云龙湖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 云龙湖水质执行国家三类地表水标准。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云龙湖水质状况。
第六条 在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
(二)设置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
(三)新建向云龙湖水体排放污水的排污口;
(四)向云龙湖水体排放工业废水、油类或者剧毒废液;
(五)直接向云龙湖水体排放生活污水或者抛撤废弃物;
(六)在云龙湖湖岸或者水体内洗刷车辆、衣物或者其他器具;
(七)向云龙湖水体倾倒固体污染物;
(八)在环湖道路以内堆放、弃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或者其他污染物;
(九)在云龙湖水体内放养畜禽;
(十)其他污染云龙湖水环境的行为。
第七条 云龙湖内及环湖道路两侧的饮食服务、旅游、疗养等单位产生的生活污水,应当排入市政排水管网设施。未有市政排水管网设施的,应当按照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置集水设施,并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第八条 在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对水环境有影响的饮食服务、旅游等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未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规划、国土、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保持云龙湖正常蓄水量。汛期排水、枯水季节补水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枯水季节向云龙湖补水的水质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评价。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或者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限期治理,并依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四项、第七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六)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七)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九项规定的,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八)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设置集水设施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九)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依照前款第四项规定罚款,数额超过五万元的,应当报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云龙湖水环境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污染物,污染云龙湖水体而又无治理价值或者拒不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者停业。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8年9月6日
论青年检察官应具备的道德修养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检察院 郭俊维、宋丽红

青年检察官的道德水准应该体现在对社会的义务感、责任感上,体现在在这种精神动力下,忠实履行维护法制尊严的职业责任上。但高尚的道德不是生下来就有的,也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而是取决于后天的修养。“不修其身,虽君子而为小人,能修其身,虽小人可为君子”。欧阳修这句话告诉我们,青年检察官要走正人生之路,达到道德理想的崇高境界,就必须注重加强道德修养。
正以立德
立德,即树立德业。检察官所从事的职业,是惩恶扬善、保国安民之业,是护法兴法、养怡正气之业,这是一种神圣而又壮美的事业,它的性质决定了检察官必须具备的良好的道德修养。作为一名检察官,他的成功与否不在于所处地位的高低和参与诉讼的成败,重要的是在参与诉讼中,是否冤屈了无辜者、遗漏了罪犯,进一步说就是他的执法行为是否维护了法律的正义,维护了法制的尊严。青年检察官,要想获得事业的成功,首先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具有强烈正义感和责任感的人,这就是立德必先立身,身不正,亦即心不正,即使法在面前摆着,也难以做到执法必严,很容易在情、权、利面前,受某些利益的驱使而放弃职守、放弃原则,导致法律天平的倾斜和检察权的滥用,沾污神圣的事业。由此证明,身正则法正,法正则业兴。所以,青年检察官的心态应该是:在情的面前,宠辱不惊;在权的面前,刚正不阿;在利的面前,心如止水。这就需要青年检察官在德业修养中,把思想扎根于法是至高无尚的基础上,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事实,坚定不移地以法律为准绳,正身直行,慎明诚正,才能使德业真正树立起来,这是检察官基本的德业修养要求。
俭以养德
俭以养德,或谓俭以养廉,意思是指养成廉洁的操守。《礼记、大学》谓:“富润屋,德润身”,是说财富仅可以把房屋修饰得华美,而道德可以润泽人的身心。廉则德厚,贪则德衰,尤其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保持廉洁的操守,视勤俭为美德,淡泊明志,艰苦奋斗,在金钱、名利、地位面前,保持一种淡然处之的心态,不能攀比。一些案例告诉我们,不适当的比,结果使人往往越比越贪婪,最后比到了犯罪的境地。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共产党人时时刻刻都应该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对个人的名利地位应该看得淡一些。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对名位钱财之类,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总要多做些有益于国家、社会和人民的事,这才是人生价值的根本体现。”在这里,江泽民同志还引用了老子的一句话:“病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这是很生活哲理的,很应是青年检察官引为深思和修养的。
慎以行德
慎以行德,是指谨慎自己的行为。《礼记、中庸》谓:“莫见乎隐,莫显守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慎独”,是指即使隐蔽得好,没有不被发现的,即使最微小的也没有不显露的。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人在任何时候,特别是独处时,其言行也要谨慎不苟,不能失节。“慎独”虽然是儒家重要的个人修养守法之一,但从严格要求自己的角度看,有其借鉴意义。比如,检察官不仅在八小时以内要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八小时以外也要谨言慎行,特别是在独自外出或执行任务时,更要郑重处理公务,即使别人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这是一种最崇高的也是最考验一个人的思想境界的时候,它是通过日积月累才能过到的高境界。
诫以修德
诫,即警诫。汉代刘向《说苑、敬慎》中提到:“诫无垢,思无辱”,就是告诉人们警诫自己可以使自身洁净无污,思索可以避免过失。检察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会经常遇到歪风邪气的干扰侵袭,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警省自己,克制自己,战胜自己,用自身的正气与之抗衡。“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与不良行为相抗衡的实力,关键在于自己的品德修养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年检察官面临的诱惑还很多,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能做到警钟长鸣。因此,就需要树立“三省其身”的精神,经常检查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是否动摇过,是否放任过。经常思索昨天的事情,才能使今天的脚步迈得扎实有力。
恒以固德
恒以固德,是指一个人要持之以恒,坚守德操,要使高尚的道德常存。立德隆礼志乎圣,守道居仁事其贤。一名共产党员从站在庄严的党旗下宣誓的那一刻起,就把一生交给了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生的宗旨,青年检察官从踏入检察机关大门的那一天起,就应把一生交给检察事业,把职业道德的修养作为自己恒久不变的追求,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道德修养,持德范、恒德操、兴德业。有些人曾有过事业上的辉煌,有过德业的追求,但由于没有坚守德操,导致或晚节不保,或自毁前程。前车之鉴,自当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