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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06 19:19:42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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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
动保障工作机构:
去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失业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目前事业单位参保人数已达到1500多万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8号)精神,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现就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在今年三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尚未参保的单位要搞好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指导和帮助,促其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参保手续;对已参保的单位,要检
查其履行缴费义务的情况,以及这些单位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按照“两个条例”规定加以落实。已由税务机关征缴失业保险费的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与税务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及时沟通有关信息,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依法做好征收工作。
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收支统一核算与管理。因此,事业单位应根据单位所有收入(含财政补助收入)和支出(含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编制收支预算,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核定单位的收支预算。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所需资金在本单位
的支出预算中列支,列入“社会保障费”支出科目。今年未编制失业保险费支出预算的事业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弥补,不能因此影响参保和缴费。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指导,通力合作,促使“两个条例”落实。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



2000年8月4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审批问题的决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审批问题的决定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


(1982年3月2日辽宁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问题的决定,对于延长办案期限后仍不能办结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过逐级上报,分别由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再适当延长办案期限的规定,为做到及时审批,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定,授权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批准。



1982年3月2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19号)部署,制定了《2011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2011年规划科技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规划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心任务和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评估总结和“十二五”规划制定、实施工作;努力争取政策支持,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着力推动科技兴安,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作出更大贡献。

一、认真总结评估“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发布和实施工作

1.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评估总结工作。总结各地区“十一五”规划实施进度和五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印发各地区安全生产“十一五”专项规划实施情况通报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评估公告。

2.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制定、实施工作。明确“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攻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保障能力。

3.搞好科技、信息化等“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发布工作。

4.建立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定期发布与考核制度,定期公布各地区、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印《全国省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汇编》。

二、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重大科技问题

5.会同科技部门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用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支撑煤矿等高危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科技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强安全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围绕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装备,集中优势资源,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科技计划项目。

6.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防治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以及关键技术、装备等的研发;积极争取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等关键技术科技攻关项目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立项;推荐一批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国家科技项目;组织做好第五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评审工作。

7.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与成果转化应用。选择一批高危行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实验室,培植一批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与应用的支撑平台;开展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100推、新型实用安全科技产品1000推和安全科技中小型企业100佳的遴选推广活动;会同国家科技部门联合组织召开“大型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现场会”,发挥科技成果示范推动影响和带动作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等部门,将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予以强制性淘汰。

8.培育发展安全科技产业。制定培育发展安全科技产业实施总体方案,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产业;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高危行业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合作,推动安全科技成果孵化园和安全产业园示范工程建设。

9.举办专家在线讲座、安全科普知识竞赛、科技论坛;组织开展2011年“安全科技周”活动,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推动安全科技进企业、进社区、进基层,深化安全生产科学普及工作。

10.发挥国家安全生产专家作用,完善专家组管理机制,为开展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应急救援等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撑服务,进一步发挥专家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应对突发事故灾难中的重要作用。

11.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大力推动“金安”一期工程建设和应用;积极开展“金安”工程二期前期工作;组织制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业务信息化建设通用标准;选择并实施企业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安全生产监控的试点工程;研究出台一批利用物联网技术建设安全监控系统的行业标准;结合企业标准化建设,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加快建设和完善防范事故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信息系统。

12.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等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建立检测检验和矿用产品安标目录管理制度,分期分批公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检测检验目录、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等相关规定,修订《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矿用产品目录》。制订《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综合评估办法》。研究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收费行为。制订《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评审专家管理规则》、《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申请指南》、《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现场评审指南》、《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能力要求》、《钢丝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能力要求》等检测检验规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测检验工作。

13.创新专业服务机构监督机制,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发挥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各环节的作用,加强和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认证及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服务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信息平台、物证溯源支撑平台。细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和要求,加强和规范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及时组织专家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单位相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进行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工作的措施。编制、发布2010年度安全评价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的统计分析报告。

14.开展煤矿企业使用安全标志产品情况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重点组织开展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安标产品的专项监督检查;下半年重点开展对阻燃输送胶带和阻燃电缆的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矿用安标产品对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装备保障作用。

三、组织制定安全监管监察保障能力建设规划,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15.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各地区实际,制订《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

16.加快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推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办法,推动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装备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执法效能化。

17.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加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专业中心实验室项目竣工验收和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国家陆地救援平顶山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实施、安全、质量和资金使用。加快推进远程安全监管监察与事故紧急处置系统示范工程建设。

18.积极稳妥地做好2012年部门自身建设项目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好2011年煤矿安全监察专项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组织、协调做好国家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项目审批和建设工作。

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19.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强化政治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